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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年审的通知
湘建劳险字﹝2012﹞8号
信息网址:http://www.hunanjs.gov.cn/news/2012516/111359.html
中央驻湘建筑企业,省建工集团及其所属建筑企业,省管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劳保基金使用,加强劳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劳保基金专款专用,根据我厅《关于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监控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7〕54号)和《关于实施湖南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系统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8〕257号)精神,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湖南省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以下简称《劳保基金拨付手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已经领取了《劳保基金拨付手册》的下列企业:
1.中央驻湘建筑企业;
2.省建工集团及其所属建筑企业;
3.在省工商局注册,且注册地在长沙市的建筑企业。
二、年审内容
1.企业从业人员参保情况。是否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建立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劳保基金专款专用情况。是否将拨入到劳保基金专户的劳保基金及时、足额地缴纳从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3.劳保基金管理制度和账务。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劳保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劳保基金收、支台账。
三、年审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湖南省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
5. 2012年度《湖南省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年审申报表(附表1)(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6. 2010.6.30~2012.6.30企业劳保基金收支明细表(附表2)(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7. 2012年6月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8. 2010.6.30~2012.6.30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据复印件(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四、年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上交年审资料。参审建筑企业应在2012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内派专人将年审资料送交省劳保办,逾期不予受理。
2.集中审核。省劳保办于8月上旬进行集中审核,8月中旬将通知年审不合格的企业整改;9月17日至28日,省劳保办为企业发放通过2012年年审的《劳保基金拨付手册》。
3.整改和复查。对于在年审中审核未过关的建筑企业,省劳保办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整改工作于10月底全面完成,11月上旬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2012年年审企业名单。
五、有关要求
1.所有上报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有意漏报、虚报数据的,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通报批评。
2.请符合年审范围的建筑企业按时参加年审,凡未参加年审及年审未通过的建筑企业,全省各级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将暂不办理对该企业的劳保基金拨付和调剂补助。
3.《劳保基金拨付手册》年审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集中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劳保办张红霞刘 娟
联系电话:073188950229
联系地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办公楼B座611(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
附件:
1. 2012年度《湖南省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年审申报表。
2.2010.6.30~2012.6.30企业劳保基金收支明细表。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